各区(县)保密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省直驻汕各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军工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和涉密设备定点维修维护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涉密采购工作,保证涉密采购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确保我市涉密采购工作的安全保密,我局已建立涉密采购评审专家库。从7月4日起,涉密采购的招投标工作须到市国家保密局抽取评审专家参与招投标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专家库适用范围:涉密采购的招投标评审、涉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的论证评审、涉密信息系统项目的验收评审以及其他需要保密技术专家参与评审的事项。
2. 抽取的方式:由建设单位填写《涉密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表》(附件)并提前一天到市国家保密局抽取专家名单,请各单位的纪检部门做好抽签的监督工作。
3.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确定后的专家的信息提供给承建单位,防止出现违反招投标纪律的现象。
4.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我省政府涉密采购工作的通知》(粤密局〔2010〕46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涉密采购申办手续,并与承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按要求将采购合同副本(并附保密协议)送市国家保密局备案。
汕头市国家保密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