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搜 索
最新公告

关于推荐涉密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7-04-27 11:4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涉密采购工作,保证涉密采购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确保我市涉密采购工作的保密安全,拟建立市涉密采购评审专家库,负责我市涉密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就本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聘请涉密采购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范围

国家、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本市有关单位、省市计算机学会、信息协会、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正在从事信息技术、网络通讯、网络安全、信息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等方面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专家和学者以及资深人士。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二)从事信息化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熟悉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政府信息化建设情况的,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入选。

  (三)遵守保密纪律。被推荐的专家对要求保密的资料、技术和信息系统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窃取或泄露有关单位的技术及业务秘密。

  (四)除特殊情况和要求外,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没有违法违纪和失泄密等不良纪录。

  (六)本人或直系亲属非国外人士。

三、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办法。请各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推荐各类专家候选人。

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经汕头市国家保密局审定后,聘任为涉密采购评审专家,聘期3年。

四、预选专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汕头市涉密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

(二)大一寸彩色近照4张;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个人成就,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专家推荐工作。被推荐人员均需填报《汕头市涉密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由本单位或行业协会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61日前将预选专家有关资料和推荐表报汕头市国家保密局。

 

附件:汕头市涉密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汕头市国家保密局

     2017427

 

 

联系人:翁晓璇

地址: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1005

电话:0754-88271514,传真:88976145



分享到: